江西理工大学关于开展首批产业教授选聘
工作的通知
各科研院所、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,推动我校先进铜产业学院(鹰潭)的建设,促进教育链、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有机衔接,培养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、复合型、应用型人才,学校决定开展首批产业教授选聘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选聘依据
依据《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赣教高字〔2022〕16号,附件1)、《江西理工大学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实施细则》(附件2)执行。
二、选聘需求
本次拟推荐6名人选参加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,详见“江西理工大学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”(附件3)。
三、选聘程序
1.10月15日前,产业教授申报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,向我校提出申请(不得同时申请其他高校),提交《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申报书》(见附件4)盖章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、证明材料目录及扫描件等材料。
2.10月30日前,学校对产业教授申报者资格条件、业绩、师德师风、科研诚信等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,评审结果公示后,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。
3.11月30日前,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信厅和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对学校上报人选进行遴选、公示,对入选者颁发聘书。
4.12月30日前,学校与产业教授签订聘任合同,明确双方权责。产业教授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将在合同中具体量化指标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产业教授申报者须严格按照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、管理实施细则与本通知要求诚信申报。
2.产业教授申报者所在单位须对产业教授申报者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作风和业绩材料进行把关。
3.申报过程严禁弄虚作假,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。
(联系人: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 赖慧芳,电话:0797-8312403,地址: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江西理工大学濂溪楼207室,邮箱:252071256@qq.com。)
附件:1.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办法(试行)
2.江西理工大学产业教授选聘管理实施细则
3.江西理工大学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
4.江西省高校产业教授申报书
江西理工大学人事处
2022年9月20日